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第十六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禁止参与本次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下询价,否则将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特此通知。